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几点建议
千阳县政协主席 边剑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载着乡村产业发展、振兴的重要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着眼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重要目标,提出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要求。近期,千阳县政协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台账等方式,召开学习破题会、协商立题会、研讨结题会,对全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查找问题短板,提出对策建议。
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
二是整体发展质量不高。
三是经营管理人才匮乏。
扶贫资产监管不完善,导致新型经营主体拖欠租金,影响收益;扶贫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镇村扶贫项目资产登记不规范、不及时;一些资产闲置,没有合理开发,造成固定资产破损和浪费。
对策建议
一是强组织,示范带动发展。
二是兴产业,创新推动发展。
三是育人才,多轮驱动发展。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在年度履职评议时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重点考核,从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适量资金奖励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村级经济组织相关人员。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县级主管部门定期督查、镇纪委定期检查、村监委会随时监督的三级监管网络,确保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良性健康发展。建立资源盘活机制,吸引农户以现金、土地、林地、闲置房屋等方式入股,让农户享受村集体经济发展红利。建立共享共担机制,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作为风险防控基金,以应对自然灾害及不可预期灾害,最大程度保障村集体和入社农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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