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四美”红旗村、“四型”社区、
“四优”模范机关、“四好”事业单位党组织
“四好”国有企业党组织、“四强”两新组织党组织
根据《关于党建引领夺标“四美”红旗村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关于深化党建引领推进基层治理建设“四型”社区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四优”模范机关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作表率的意见》《关于建设“四好”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关于建设“四好”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意见》《关于建设“四强”两新组织党组织的通知》精神,经县区和相关单位自查初评、市级核查验收,形成全市第二批“四美”红旗村(200个)、“四型”社区(32个)、“四优”模范机关(143个)和第一批“四好”事业单位党组织(144个)、“四好”国有企业党组织(18个)、“四强”两新组织党组织(129个)拟通报单位名单,现予以公示。
如对拟通报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传真,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